合伙经营合同

时间:2024-07-11 13:17:17
有关合伙经营合同范文五篇[此文共7690字]

有关合伙经营合同范文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伙经营合同 篇1

合伙人:(甲) ,女,现住址:___ __ 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女,现住址:____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 品牌女装__,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 万元,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50_%。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但最多不超过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名称为 ,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5:5共同分担。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叁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每月25日为签字日,顺延七日之内不签则视为认可。

2、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于下一个季度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维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50%)(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 合作区域: (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品牌女装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贰拾万元)。

2、 合作场所:号底商(约 m2)。(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仅限于本地点,可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 ,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4、连续亏损 月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 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

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3、 合作终止时,品牌价值如何分配?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贰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

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火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 ……此处隐藏2824个字……: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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