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察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时间:2024-07-11 13:16:01
关于督察工作的思考及建议[此文共2394字]

关于督察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提出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等重要观点,要求“各级党委更好地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投入更大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督查工作与党委决策紧密相连,是各级党委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督察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

一、督察工作形势

东莞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队伍呈现点多面广、人员分散和成分多样、层次不一的特点,目前支队共有37个大队,15个消防救援站,78个专职消防队站,消防指战员和专职队员共约2500人,干部人少事多,队伍小散远现象十分突出,管控存在着较大难度。当前,消防救援队伍正处于改革转隶过渡期,墨守成规、守旧求稳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安稳型的管理理念在一些队伍里产生了惰性,工作执行力和攻坚克难能力随之降低,加之改革期人员思想活跃、矛盾汇集,队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增多。

二、督察工作现状

(一)思想重视不够,跟踪问效不足。近年来,支队党委采取了多种手段加强督察工作,抽调专人配强督察队伍,落实每周视频通报机制,积极推行督察成果运用,可以说督察工作已经摆在较以往更高的高度,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离部局、总队党委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工作成效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重开头轻跟踪,工作部署开展了,重视程度也就下降了,结果草草收场,致使督察威信受损;有时候重结果轻过程,片面追求任务完成,忽略了过程的跟踪和指导,导致督察结果成色不足难以信服;有时候重要求轻保障,虽然明确了各种要求,却没有辅以督察工作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和督察人员晋升提拔的政策倾斜,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督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队伍建设不专,较真碰硬不力。支队督察队伍基本都是半路出家,或部门临时派员组建,或抽调大队人员协助,未经系统培训,专业水平整体偏低,面对基层队伍各种状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也难以提出指导建议;抽调人员在缺乏实践磨练的背景下面对基层单位主官甚至不敢发现问题,难以真正胜任督察工作;同时,由于督察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督察对象点多面广,督察工作常常会为了兼顾全面导致督察人员疲于奔波,还因督察内容过多、范围过宽,没有固定的尺度和标准,督察结果因人而异,起不了实质作用。

(三)缺乏价值认同,未能同频共振。机关、基层是一对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级关系,由于缺乏良性互动,日常更多的是安排与领受、督察和应付的对立关系,由于过去督察往往是由机关制定方案标准用以检查基层,却忽视了对机关本级的建设督促,加之督察过程片面理解问题导向,过分追求发现问题,忽略了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没能充当好党委“眼睛”角色,发挥好传导上级决策、掌握基层实情、挖掘队伍亮点的作用。尽管检查多、督导多,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长此以往反而使长期处于高压状态下的基层单位得不到放松,对高频次的检查产生逆反心理,加深了机关与基层的代沟,导致机关不了解基层,基层不理解机关的恶性循环,大大提高了督察工作推进的难度。

三、督察工作建议

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当前督察工作跟不上队伍发展新需要,要解决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建议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从优化督察工作流程、维护督察工作权威、密切机关基层关系等方面入手,规范督察工作机制,建立符合东莞队伍实际的督察模式,切实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一)优化督察工作流程。一是要对督察内容进行细化,明确标准,确定重点,还要注重“可操作性”,每次督察前,先拟制工作方案,依据不同的督察内容,区分、细化具体的督察方法和要点,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督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照执行。二是要动态建立督察流程,将督察、整改、“回头看”、跟踪问责串联起来,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领域环节和队伍易发问题予以重点防控,制定指导帮扶措施,形成工作闭环。三是要培养管好督察队伍,提高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和督察专业技巧,确保督察人员业务过硬,让党委信任、让基层信服,同时完善各类工作保障,解决专职督察人员后顾之忧。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结合视频网络督察、系统线上抽查收集基层队伍信息,避免督察人员路途往返舟车劳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可减轻基层负担,未来继续探索应用信息技术是督查工作实现更大发展的重要突破点。

(二)维护督察工作权威。一是在工作中树立督察权威,要注重精度,督察工作宜精不宜多,做到察实情,说实话,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要注重硬度,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确保自身过硬,保证督查结果公平;要注重速度,做到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找问题要准,解决问题要快,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借势发力,建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挂帅,必要时请有关领导同志直接参与到重要督查活动中,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推进督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充分运用督察成果,督查的目的在于促进决策的落实或是发现推介典型和经验,平时要强化分析研究,将督察发现的问题信息归纳总结起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参阅,甚至把督查结果写进领导讲话中,使督查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

(三)密切机关基层关系。一是传递党委关心。督察队伍要树立服务意识,督查除了传导压力,还要传递党委声音,助推基层变压力为动力,更要在督察实践中探索、总结,吸取基层创新智慧和力量,及时替基层发声,使督查的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为党委决策、验证工作效果提供依据。二是抓住重点,降低内耗。督察工作要聚焦防灭火中心工作,不额外给基层增加负担,研究阻碍或干扰中心工作实施的梗阻环节,把值班值守、四快拉动、模拟警情处置等应急响应机制落实作为督察重点,避免陷入督察就是查资料、看笔记、考理论的怪圈。同时,要重视督察结果分析,在减少督察频次的基础上,善于总结已有数据信息规律,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提前预见队伍发展趋势,有的放矢做到盯时段、盯人员。三是上下同心,凝聚奋进力量。将机关科室纳入督察范围,把消防分站作为必查对象,着力解决“灯下黑”和“小散远直”的问题,督察人员除了履行监督职责,让基层多“一双眼睛”,还要利用自身经验,让基层多“一双手”,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出谋划策。同时,注重发挥机关、基层共同监督的作用,相互提醒,相互警示,真正做到同心共情,为队伍长远发展想办法、谋良方。

新形势下,督查部门应更加自觉地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助推党委决策落实,促使基层作风改进,保障改革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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